這一篇在告訴我們,當消費者被惹到時,就算過了再久,那份仇恨也不會忘記。
在年輕的時候,很喜歡買書(沒氣質也要假裝有在買書,意思就是我買了後不一定會讀),我記得那時候很迷super junior ,在伯x淶,哦~我沒說哪一間哦,跟他們買了super junior的專輯,專輯有分醜A專輯附贈棒棒甲贈品與漂亮B專輯贈醜乙贈品,當覺得A專輯醜但甲贈品還不錯,就忍耐著A的醜封面選喜歡的甲贈品,恕不知送來是醜A封面乙醜贈品,意思就是我得到兩個雙爛,出貨收完貨後,才收到email說甲的棒棒贈品沒了,沒有事先告知,真是糟糕購買經驗,那次之後,我從來沒再那間書局買過任何東西,事情經過了七八年了吧,或者更久,雖然他們這間書局失去我一個客戶其實也沒什麼,一年頂多買一兩千的書而已,反正我也只是個沒人看的網誌。
在年輕的時候,很喜歡買書(沒氣質也要假裝有在買書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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